公司治理运作情形

公司治理运作情形及其与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差异情形及原因:

评估项目

运作情形
与上市上柜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差异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说明
一、公司是否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并揭露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V
已订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并公布于公司网站。
无差异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权益
(一) 公司是否订定内部作业程序处理股东建议、疑义、纠纷及诉讼事宜,并依程序实施?
V
(一) 公司已建立发言人制度及电子邮件信箱处理相关事宜。
无差异
(二) 公司是否掌握实际控制公司之主要股东及主要股东之最终控制者名单?
V
(二) 每月统计申报及公告董事与大股东持股情形,并与主要股东保持密切联系。
无差异
(三) 公司是否建立、执行与关系企业间之风险控管及防火墙机制?
V
(三) 以财务与业务之管理权责明确及独立为作业原则。
无差异
(四) 公司是否订定内部规范,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资讯买卖有价证券?
V
(四) 公司已订定「道德行为准则」以规范相关行为并揭露于公司网站。
无差异
三、董事会之组成及职责
(一) 董事会是否就成员组成拟订多元化政策、具体管理目标及落实执行?
V

(一) 现况:董事会成员组成如下。
方针: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方针系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 两大面向:一为基本条件与价值,包含性别、年龄、国籍等。二为知识、技能、素养,包含专业学历、经历、职务、产业等,以及营运判断、会计及财务分析、经营管理、危机处理、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等能力。

管理目标: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多元化目标以上列方针之八大能力中,每项均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具备,以发挥综效,提升股东权益,目前董事会成员符合此管理目标。

落实:本公司董事 7 人,其中 4 人(57%) 为员工身份,参与实际营运,3 人(43%) 为独立董事,发挥监理功能。各董事具备不同专业能力,在能力彼此强化与互补下,本公司营运持续拓展。

独立董事定期选任,其中任期年资 4~9 年者 2 人(67%),任期年资在 3 年以下者 1 人(33%)。

董事会成员落实多元化情形

多元管理目标 达成情形
注重董事会成员组成之性别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目标为达三分之一 预计于115年
全面改选完成
独立董事任期不逾三届 达成
适足多元化之专业知识及技能与专业背景 达成

 

 董事姓名/多元化 性别 年龄分布 独立董事任期年资
60岁以下 61-70岁 71岁以上 3年以下 3-9年 9年以上
董事 吴堉文 男 V V
董事 吴玉屯 男 V V
董事 谢宏昌 男 V V
董事 陈宏安 男 V V
独立董事 刘顺仁(注) 男 V V
独立董事 王存孝 男 V V
独立董事 黄钦勇 男 V V

 

董事姓名/多元化核心项目 营运判断能力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经营管理能力 危机处理能力 产业知识 国际市场观 领导 营运判断能力
董事 吴堉文 V V V V V V V V
董事 吴玉屯 V V V V V V V
董事 谢宏昌 V V V V V V V V
董事 陈宏安 V V V V V V V
独立董事 刘顺仁(注) V V V V V V V V
独立董事 王存孝 V V V V V V V
独立董事 黄钦勇 V V V V V V V

(注) 113/6/18 新任。

 

无差异
(二) 公司除依法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外,是否自愿设置其他各类功能性委员会?
V
(二) 公司除了依法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并订定相关办法之外,已于 111 年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并订定永续发展委员会设置办法。本公司永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 位董事组成,其中 3 位为独立董事,旨在贯彻永续经营理念与落实永续发展,而其职权如下:
1. 订定企业永续经营政策及整体目标,以期达到公司治理、客户关怀、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均能依据经营策略发展,并符合法令规范。
2. 审核年度企业永续经营规划与相关提案。
3. 审核各项企业永续经营提案之执行进度及年度成果。
4. 审核企业永续报告书。
无差异
(三) 公司是否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及其评估方式,每年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且将绩效评估之结果提报董事会,并运用于个别董事薪资报酬及提名续任之参考?
V

(三) 公司订有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及其评估方式,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董事会、董事成员、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之绩效评估,于次一年度第一季结束前完成并提报董事会。

113 年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结果已于 114 年 3 月 12 日董事会报告,符合相关法令规定,并无违反法令与受罚情事,绩效评估情况如下。
(1) 评估整体董事会及董事成员自评,绩效评估应属良好。
(2) 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应属良好。
(3) 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应属良好。

本公司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如下。
1. 董事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含五大下列面向:

(1)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2) 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
(3)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4) 董事的选任及持续进修。
(5) 内部控制。

2. 董事成员自评之衡量项目,包含下列六大面向:

(1) 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
(2) 董事职责认知。
(3)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4) 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
(5) 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
(6) 内部控制。

3.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

(1)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2) 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
(3) 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
(4) 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5) 内部控制。

未来将持续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益,以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董事对公司营运之参与及沟通管道。

无差异
(四) 公司是否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独立性?
V
(四) 每年由董事会定期参考审计品质指标(AQI) 评估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除自行检查签证会计师非为本公司董事、股东或员工,并取得签证会计师出具之独立性声明,以确认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无疑,本公司 114 年 3 月 12 日董事会评估签证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应属无疑(注 1)。
无差异
四、上市上柜公司是否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公司治理人员,并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资料、协助董事、监察人遵循法令、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
V

本公司于 111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通过,指定孙蔚南副总担任公司治理主管,以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孙蔚南副总已具备公开发行公司财务之主管职务经验达三年以上,已于 114 年度完成相关进修时数。

公司治理主管负责推动公司治理之相关事物如下:
1.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2.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3. 协助董事、监察人就任及进修。
4. 提供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
5. 协助董事、监察人遵循法令。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无差异
五、公司是否建立与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员工、客户及供应商等) 沟通管道,及于公司网站设置利害关系人专区,并妥适回应利害关系人所关切之重要企业社会责任议题?
V
已于公司网站(www.alltek.com) 设置利害关系人专区,妥适回应利害关系人(包含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机关/主管机关等群组) 所关切之议题,沟通管道顺畅。集团对内设有员工沟通管道,员工可以电邮反映意见。
无差异
六、公司是否委任专业股务代办机构办理股东会事务?
V
委任凯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无差异
七、资讯公开
(一) 公司是否架设网站,揭露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资讯?
V
(一) 已架设公司网站定期更新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资讯,并依规定于公开资讯观测站揭露各项讯息。
无差异
(二) 公司是否采行其他资讯揭露之方式(如架设英文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资讯之搜集及揭露、落实发言人制度、法人说明会过程放置公司网站等)?
V
(二) 本公司设有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担任公司沟通管道。
无差异
(三) 公司是否于会计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公告并申报年度财务报告,及于规定期限前提早公告并申报第一、二、三季财务报告与各月份营运情形?
V
(三) 公司已依规定于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公告并申报年度财务报告,并于规定期限 45 天内公告并申报第一、二、三季财务报告及每月 10 日前公告各月份营运情形。
无差异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于瞭解公司治理运作情形之重要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权益、雇员关怀、投资者关系、供应商关系、利害关系人之权利、董事及监察人进修之情形、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之执行情形、客户政策之执行情形、公司为董事及监察人购买责任保险之情形等)?
V

(一) 员工权益:本公司一向以诚信对待员工,依劳基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 雇员关怀:透过充实安定员工生活的福利制度及良好的教育训练制度与员工建立起互信互赖之良好关系。

(三) 投资者关系:设有发言人及股务人员处理股东建议。

(四) 供应商关系:本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一向维系良好的关系。

(五) 利害关系人之权利:利害关系人得与公司进行沟通、建言,以维护应有之合法权益。

(六) 董事及监察人进修之情形:本公司之董事均具有产业专业背景及经营管理实务经验。

(七) 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之执行情形:依法订定各种内部规章,进行各种风险管理及评估。

(八) 客户政策之执行情形:本公司与客户维持稳定良好关系,以创造公司利润。

(九) 公司为董事及监察人购买责任保险之情形:本公司已为董事及监察人购买责任保险,并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无差异

注1:会计师独立性评估表

评估项目

评估结果
是否符合独立性
一、会计师与公司及董事均非关系人
是
是
二、遵守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规定办理会计师之轮替
是
是
三、会计师事务所于年度签证及其他各案件委任前取得审计委员会的事先核准
是
是
四、会计师每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执行核阅/查核内容及独立性等遵守情形
是
是
五、定期取得会计师出具之独立声明书
是
是
六、会计师与本公司无直接或重大间接财务利益关系
是
是
七、会计师与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无融资或保证行为
是
是
八、会计师与本公司无密切之商业关系及潜在之雇佣关系
是
是
九、会计师与其审计服务小组成员目前或最近二年未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经理人或对审计工作有重大影响之职务
是
是
十、会计师无对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非审计服务项目
是
是
十一、会计师无仲介本公司所发行之股票或其他证券
是
是
十二、会计师无担任本公司之辩护人或代表本公司协议与其他第三人间发生的冲突
是
是
十三、会计师与本公司之董事、经理人或对审计案件有重大影响职务之人员无亲属关系
是
是
十四、公司无连续七年未更换会计师
是
是
十五、会计师无受有处分或有损及独立性之情事
是
是
十六、评估会计师之专业性、品质控管、独立性、监督及创新能力,符合审计品质指标(AQI)
是
是